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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焦点] 荆州司机注意啦:车上挂饰品小心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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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6]锋芒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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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8 08:2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有一外地网友被开了罚单:车内后视镜上悬挂了饰品,罚20元。有图有真相。
1.jpg
违章代码1049,在机动车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影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罚款20至200。
各地案例
案例一:发生地广州
孟先生乘坐单位车外出时被交警拦查,司机被开了一张50元的罚单,罚单上勾出的被罚原因有两项,一是因为孟先生没系安全带,另一项则是因为司机在车前窗悬挂了一副纪念章。
案例二:发生地温州
郑先生9月7日傍晚5时50分许,他在滨海大道明珠路路口的右转车道上直行,被交警拦截。交警处理完其违法行为后,发现车内后视镜上悬挂着饰物,称在车上摆放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是违法行为,要罚款50元。
案例三:发生地义乌
12月8日10点多,徐先生开着现代轿车,在义乌环城北路交叉口附近,徐先生接到了朋友的电话,他担心有要紧事,就一只手打电话一只手持方向盘开车,被正在路口执勤的义乌交警拦了下来。
可是出乎徐先生意料的是,这次义乌交警一次给他开了三张罚单:一张是开车打电话罚50元;一张是未系安全带,罚50元;最后一张是因为车内后视镜上悬挂了饰品,罚20元。

交警指出
车内后视镜上挂饰品,存在安全隐患,违反了《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2.jpg
不仅仅是车内后视镜上的挂件,包括车内前后窗范围内放置的玩具娃娃、抱枕等物品,只要妨碍到驾驶员的视线就存在安全隐患,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640 (1).png
荆州情况如何?
小编今天专门咨询了荆州的交警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交通安全法》确实是有这项规定,但是荆州暂时还没有进行过处罚的案例,主要还是以安全提醒为主:
3.jpg

4.jpg
提醒
其实前挡风玻璃和车内后视镜上悬挂饰品是有安全隐患的,在气囊弹出时,悬挂的饰品会受到碰撞,飞向驾乘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交警也表示,车内悬挂饰物其实是很有讲究的,还有相关的规定限制。因为悬挂在后视镜上的饰物晃眼容易出事故,交警部门其实有多次提醒。咱们荆州司机也互相提个醒!暂且不说罚款,单单这安全隐患要重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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