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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新闻] 谎称监狱“捞人”有门路:江陵一男子诈骗14万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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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6 09: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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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有关系能从监狱“捞人”,与被害人签订“取人协议书”骗取钱财。近日,江陵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王某能、冯某武提起公诉。

被害人赵某武的儿子因犯抢劫罪被判刑,被告人王某能通过其侄媳妇赵某丽(被害人赵某武邻居)传话,谎称其朋友被告人冯某武在上面有关系,能够将赵某武的儿子从监狱里面取出来,但要赵某武付20万元作为活动经费。

2015年4月,赵某武从监利县来到江陵县王某能住处与其见面商谈取人事宜。经过商谈,王某能答应赵某武支付15万元,先付10万元,在人取出来后再付5万元。双方签订“取人协议书”,王某能承诺将事办成,赵某武付给王某能10万元。

赵某武满怀希望地在等王某能的好消息。但事与愿违,自从王某能拿了钱去“打点”之后,事情再无进展。2015年11月,王某能又以资金不足为由,将赵某武骗到江陵县郝穴镇,与冯某武见面,称冯某武是上面领导的亲戚。王某能与赵某武重新签订了“取人协议书”,再次骗取赵某武2万元。2016年7月,王某能以同样方式骗取另一名被害人沈某堂2万元。

到案后,王、冯二人对诈骗事实均供认不讳。(来源:江检在线 作者:蒋松、秦长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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