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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英才] 江陵县职教中心2023年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思政教师、农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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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3 09:52: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为进一步加强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计划2023年面向社会引进思政教师岗、农学教师岗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江陵县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人才强县”战略,江陵县决定启动2023年事业单位第二批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海外高校毕业生范围为最新的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位。部分特殊专业技术岗位,除引进上述人员外,可放宽至非“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5年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历。

以上所称“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应届、往届)。

江陵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专业技术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见附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现役军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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