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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助理40人,其中:郝穴镇5人,资市镇3人,白马寺镇8人,沙岗镇6人,普济镇4人,秦市乡6人,马家寨乡8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 热爱农村工作,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奉献精神,热心为群众办实事; 3.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 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对特别优秀的退伍军人、志愿者,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 违反法律法规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或正在被审查调查(侦查)的; 2. 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且仍在影响期的; 3. 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4. 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村(居)务的; 5. 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党员、群众评价较差的; 6. 其它不适宜聘用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至6月15日17:00。 (1)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 (2)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 (4)《江陵县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干部助理报名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江陵县城鑫公司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对报名人员身份、学历、工作经历等进行审查,并征求江陵县委组织部和执纪执法部门意见。通过审查的,列为面试考察对象。 (三)面试考察 面试与考察同步进行,由江陵县城鑫公司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百分制;考察重点围绕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实际能力、个性特点及岗位适应性等方面进行,根据面试结果及考察情况按照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组织开展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具体时间、地点依实际情况而定。体检不合格的,按考察结果依次递补。 (五)公示 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对确定的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取消资格,按考察结果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乡镇党委统筹安排到村(社区)工作,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由江陵县委组织部会同乡镇党委对新招录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考核合格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江陵县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聘期内,每年对聘用人员进行一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标准 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后,按照规定标准发放。试用期间待遇按照《大学生村干部助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江陵县委组织部委托江陵县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并未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参与招聘工作,请报考人员注意防范各类虚假宣传及诈骗行为。 2.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承诺对应聘者资料给予严格保密,并仅用于招聘工作使用。 4.其他未尽事宜由江陵县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人:王兴旺 联系电话:19371041203
江陵县城鑫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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